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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許敏溶/台北報導〕遠傳電信日前與中國移動簽署股份認購及策略聯盟協定一事,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在昨天立院專案報告中成為箭靶,朝野立委輪流痛批NCC身為主管機關,面對遠傳公然挑釁,卻無法可管,而政府各單位還互踢皮球,無法處理此一事件。
NCC 主委彭芸坦言事前並不知情,現有電信法也無法可管,未來會修法補齊缺失,但她也說,四日已邀遠傳到NCC說明,遠傳代表指出,僅簽協議,尚無實質投資行 為,若未經NCC同意,一張股票都不會賣給中國移動。彭芸強調,若遠傳提出中國移動有實質投資行為申請,NCC將予以否決。
國民黨立委羅淑蕾首先套用遠傳廣告開砲,指遠傳的舉動就是「只有利益,沒有法令」,明知政府尚未開放,卻仍大張旗鼓宣傳,顯然不把NCC放在眼裡,且放完消息後股價大漲,集團市值大增九四三億元,等於是用手段欺騙散戶。
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說,本案凸顯出NCC的軟弱,只重視瑤瑤、舒舒這些小案子,但面對中國移動入股可能對台灣國家安全威脅視而不見;最後立委決議要求NCC應向遠傳查帳、並提出營運報告。
NCC法務處指出,這次遠傳只簽意向書,可說有犯意但沒作為,電信法沒辦法可罰,但遠傳因而股價大漲,金管會應可以依散布不實消息開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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