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 02月18日 蘋果日報
【潘志偉╱新北報導】這一坨屎的代價可不小!新北市一名貨運司機日前因鬧肚子,跑到一家便利超商借廁所,不料廁所門遭鎖上,害他不得其門而入,等不及店員 拿鑰匙開門,當場拉稀在褲子裡,他氣得把手伸進褲子掏屎,左右來回抹在店員臉上洩憤,店員身心受辱辭職就醫,並狀告司機公然侮辱。律師說,司機恐面臨一年 以下徒刑。
警方調查,抹屎貨運司機翟生森(四十五 歲)到案後坦承犯行,他後悔地說:「我知道這樣不對,有跟店員道歉!」但被害的林姓店員(二十九歲)事發當天已離職。《蘋果》記者昨查訪林男先前工作的超 商,店員轉述,抹屎事件造成林男身心嚴重受創,甚至至今還要接受心理醫師治療,但超商公關說,不清楚抹屎事件,將深入了解。
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晚上十一時許,翟男因 為肚子痛,趕緊跑進中和區一家超商,對林姓店員說:「借我上一下廁所!」不料,他衝進後卻發現廁所被鎖上,抱著肚子回到櫃檯,對店員說:「門被鎖上不能 上!」還焦躁地用手敲著櫃檯桌子,店員見狀鞠躬道歉並說:「你等一下,我去拿鑰匙!」
不料,翟男等不到店員打開廁所門,突然忍不住、直接「落 賽」(台語,指拉肚子)在褲子裡,店員聞到一股屎味傻眼,只見翟男歪著身子,將手伸進褲子裡掏取糞便,先將液狀糞便抹在收銀機、櫃檯上,但仍無法發洩情 緒,翟男再度伸手進褲中,隨即用沾滿糞便的手,左右來回地抹在店員臉上後離去。
店員被翟男突如其來的抹屎動作嚇傻,幾秒鐘後才回神以衛生紙擦拭,並打電話請友人幫忙報警,他當天即向超商辭職,並至警局對翟男提出公然侮辱告訴。
司機可判囚一年
受害林姓店員向警方表示,當時因前一個客人借完廁所後,不小心將廁所門反鎖,才讓翟男無法「方便」,但翟男抹屎行為,讓他既難過又憤怒。
對此,律師劉昌崙說,翟男對超商店員抹屎行為,已觸犯《刑法》第三○九條第二項的加重公然侮辱罪嫌,以強暴犯公然侮辱人者,若經判刑確定,最高恐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,被害人也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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